谢周与谢淮是双胞胎。
徐老想着这句话,觉得天机阁所说的三成还是有些保守。
在他看来,这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了,把握至少得有七成。
徐老见过谢淮,知道谢淮就是杀手榜上的无面人,虽常年戴着面具,但身材和谢周极其相似,这无疑也是一种证明。
之所以推出谢淮,藏住谢周,明显是因为谢周的天赋更好,稍差些的谢淮自然被推出来,成了谢周的保护伞。
换成他是谢桓也会这么选择。
听说谢淮对谢周有敌意,原因应该便是如此。
兄弟两人,一个却被用做另一个成长过程中的工具和保护伞,谢淮当然心有愤恨。
一路想着谢周和谢淮的事情,徐老来到黑市中心的九狱楼。
黑市有四处地方最为出名,分别是九狱楼、多宝楼、暗影楼和石房。
九狱楼共有九层,存在比较特殊,不同于多宝楼的交易,暗影楼的刺杀,石房的情报,九狱楼很少对外人开放,但它是黑市的权力中心,地位也凌驾于其它三处之上。
这里更像是一座营房。
那些巡视黑市、保护普通人的黑甲军按照级别,驻扎在九狱楼的前五层。
第六层和第七层则是一些受黑市官方保护的重要人物的住处。
比如张季舟的医馆就设在九狱楼的第七层,诸葛贤住在第六层的南厢房。
至于徐老,居于九狱楼的第八层,整个八层也只有他和罗婆婆两人。
毫无疑问,第九层必然属于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黑市之主。
很多人都知道,黑市之主常年不在黑市,九层也一直空着无人居住。
实际掌管黑市的人便是徐老,所以诸葛贤这种轻狂的人都对徐老一万个尊敬。
徐老来到第八层,与罗婆婆说了谢周的身份问题,随即召来一位身着黑甲的人。
此人乃是黑甲军的副统领,姓秦名茂,亦是秦震的亲兄弟。
论实力境界,秦茂远不如兄长,但他性格沉稳,侦察能力是一等一的高超。
“他今天如何?”徐老站在窗前,居高临下俯瞰着属于黑暗的领域。
这句话里的他自然是指谢周。
如谢周所料,徐老等人一直都对他保持着十足的关注。
秦茂说道:“他的感知力有些恐怖,我不敢靠的太近。”
徐老挑了挑眉,说道:“连你都不敢靠近?”
秦茂苦笑说道:“道心天成者本就能与天地共鸣,何况他已经突破一品。”
徐老不知想到什么,唇角微翘,笑着说道:“如此也好。”
秦茂不知道有什么好,也不怎么关心,语调平静地将谢周的一天讲述出来。
“七色天找他收保护费?”徐老诧异道。
“是的。”秦茂回道。
“他交了?”徐老问道。
“交了。”秦茂点了点头,补充道:“还被抢走了一箱药。”
说这句话时,他觉得有些奇怪,以谢周的实力,即使不出手,随便一缕气息都能逼走那几个不入流的邪修,何至于被人欺负成那副模样?如果是顾忌七色天,未免也太胆小了些。
“好,很好。”
徐老脸上的笑意更浓,不仅不生气,反而愈发满意。
秦茂嘟囔道:“哪里好?”
“你懂什么?”徐老嫌弃地撇了他一眼,秦家兄弟哪里都好,就是脑子太直,不够聪明,就不说和诸葛家的小子比了,就和同等年纪的普通人相比都显得有几分蠢笨,也不知这猪脑子是怎么能修得一身武学。
秦茂心想你不说我怎么懂,撇了撇嘴,继续汇报关于谢周的见闻。
“他收了个伙计?”
“是个叫元宵的混小子,两年半前来的黑市,一直在北部偷偷摸摸。”
徐老皱了皱眉,有些不满意了。
在他看来,姜御让谢周来黑市一定存在着很深的用意。
谢周面对七色天暂且隐忍的做法也能证明他稳重成熟的性格。
可怎么转头就收了个伙计?
还是个不懂修行,没有自保能力的伙计。
不是说收伙计不行。
但收伙计就代表在乎,在乎就代表软肋,在黑市这种鬼地方怎么能有软肋?
如果日后有人抓住这个名叫元宵的小家伙,拿他威胁你怎么办?
徐老轻叹一声,心想还是年轻,就像吕墨兰的评价一样,骨子里仍是个温柔的男人。
……
……
谢周不知道徐老去了石房查他的身世,以及对他不是那么满意的评价。
他领着元宵喝完肉汤,交待元宵先回药铺里守着,便离开了。
没过多久谢周就返了回来,怀里抱着为元宵买的一床棉被和几件棉衣。
稍后药铺里又来几波人,分别送来一个浴桶,两捆木柴,一张单人床和一些生活用品。
谢周出去便是买这些东西去了。
招呼着众人把东西搬进后宅,神情看似平静,实则心疼的厉害。
黑市中物价实在是贵的离谱,谢周买这些东西花完了今天的所有收入,若不是卖棉衣的商户是今天来药铺问诊的病人,让谢周赊欠了二两银子,他连棉衣都买不起。
后宅里有口大缸,还有口不知多少年岁的黑锅,做饭有些为难,胜在烧水无妨。
黑市中水不值钱,这里有三十多条暗河,还有一条足有十几丈宽的大河穿街而过。可惜寒冬时节,河水都上了冻,说是打水,其实就是打上几桶冰块,回家烧火化开。
值钱的是柴火,只能靠人力走上数里山路砍柴,再背进黑市,送到各个铺面。
至少有数百个砍柴工在黑市里讨生活,胜在没有成本,一捆木柴就能净赚两钱。
谢周指挥着元宵烧火融冰,再把水灌入屋内的浴桶,让元宵跳进去洗澡。
元宵却犹豫半天都不肯脱衣,不自然地扭着身子,眼睁睁地看着谢周。
大眼对小眼,相顾无言。
沉默了好半晌,元宵终于投降,咬牙说道:“好吧,我洗,但你不出去我怎么洗?”
谢周心想还是个薄面子,无奈地摊了摊手,转身出门。
没过多长时间,元宵洗完澡,换了身干净衣裳,拉开了屋门。
见着他的第一眼,谢周顿时吃了一惊,然后沉默了很长时间。
“这……原来是个小姑娘。”
谢周幽幽地说道。
……
……
元宵是她,不是他。
看着眼前这个不算漂亮,却也当得起清秀两字的少女,谢周终于认清了这个事实。
先前他竟然看走了眼。
可这也不能全怪他,出于礼貌和习惯,他始终没有用精神力窥探元宵的身体。
而且元宵脸上脏兮兮的结满冻疮,头发乱糟糟的散作一团,身体瘦的像是条麻秆,整一个贼小子的模样,完全没有属于姑娘家的特征。
“我本来就是姑娘家。”
元宵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,低着头,双手抠在一起,显得很不自然。
他,不对。
她。
她从不觉得身上的泥垢是多余,反而把它们当作一种保护。
现在泥垢洗下去了,她不习惯干净的感觉,就好像赤身在街上行走。
这是一种深植于心的孤僻。
谢周走到她身边,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,以示安慰。
不用问也能猜到,元宵扮成男孩是为了自保,男孩总要比女孩多一些“威慑”。
只是可怜一个姑娘家,生活在暗无天日的黑市中,连嗓子都要沉着说话。
此时撕开伪装,元宵不敢抬头,不敢靠近谢周,紧紧地贴在门框上。
谢周没有说话,回到前铺,给她留出了一个独处的空间。
但元宵终究比同龄人坚强的太多,很快调整好情绪,恢复到正常的状态。
元宵出来时,谢周正伏在诊桌上写东西,抬头看了她一眼,笑着说道:“还挺白的。”
元宵嘟着嘴,委屈地说道:“我都两年多没见过太阳了,能不白吗?”
谢周大吃一惊,不是因为太阳,而是因为她的声音,感慨道:“竟然连声音都变了。”
元宵微怔,顿时有种社死的感觉,很是不好意思。
她习惯了沉着嗓子说话,声音显得脆和细,有种风铃的味道。
可不知为何,在谢周面前,她却很轻易地就放下了所有的防备。
分明认识还不到一天,她却对谢周表现出了无条件的信任。
于是她的声音恢复成本来的模样,不再尖细,清脆更多,还多了些软和糯。
“你在写什么啊?”
元宵凑过去问道。
谢周把写好的一本小册子递给她,说道:“你在这里当伙计,总得把屋里的药材都认清,这上面是药材的名字和药理特性,从明天开始,每天早起背诵,之后我会检查。”
元宵接过册子,随意地翻看两眼,然后搁到了桌上。
她没说话,用无辜地眼神看着谢周。
“怎么了?”
谢周以为她嫌多不想背,心想自己到青山的第一天,师父就给他搬来一摞书让他背诵,足足有五十七本,加起来数百万字,虽然最终背下来了,但现在回想起来都还头皮发麻。
这本册子上的药理知识最多只有几千字,都不够一天背的。
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想错了。
元宵不是不肯背,而是没办法背。
“我不识字。”
元宵很是无辜地说道。
谢周自嘲一笑,心想自己这是怎么了,总是犯糊,竟又忘了这茬。
一个自小遭父母嫌弃的孩子,先被卖给贼头,又被掳来黑市,哪有识字的道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