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出发前,小白难得换上了一身不同于在殡仪馆时的青春打扮,短袖热裤,和那个卖药的凌零差不多。
前文我也说了,小白的样貌身材都是不错的,比凌零强了很多,现在穿上差不多的衣服,立马就能甩凌零好几条街。
一说起这些,我就满是无奈,当入殓师要求太多了,上班穿衣服不能穿艳丽的,一般只有黑白颜色可以穿。
还有些特殊的时间,比如老领导的丧事,或者有检查,我们只能穿黑色西装,真就怎么显老怎么来。
要是下午那会,小白也能穿这身跟我去食堂吃饭,我估计着那凌零也没勇气过来搭讪推销了。
想想就闹挺,我这一百七十块花的真冤枉。
书归正传,我们在小白家睡了半宿,直到十二点多了才动身出门。
再次来到这所大学,广场上已经没有人了,因为学校有规定的缘故,现在的学生宿舍,清一色的闭着灯,应该是都睡觉了。
话说,今晚上天色不太好,没有月亮,学校里漆黑一片,隔着多老远才有那么一盏不算多亮的小路灯开着,灯光昏暗,偶尔有几只飞蛾撞上去,弹回来,循环往复。
而我,拿着引路灯笼与小白向九号宿舍楼走,没着急点亮,要不然在这广场上太扎眼,万一被哪个没睡觉的学生看到了,绝对是个事。
“大叔,不太对劲。”
刚到地方,小白就在我身旁提了个醒。
“怎么了?”
小白指了指九号宿舍楼的大门:“你看,白天这里有警察局的封条,还被人钉死了,现在全都没了不说,门还开着呢。”
经她这么一说,我朝着大门那边望了一眼,果然如此,看来啊,楼上那位苏雨灵也知道我们来了,正等着我们进去呢。
我看了眼手机,这会已经是一点多了,正是老姜头口中阴气最盛的时候,要想见苏雨灵,就得趁着现在这个机会。
“小白,跟在我身后,咱们进去转转,三点之前出来。”
我招了招手,刚想跟小白往里进,就瞧见了宿舍楼里的黑暗处,好像有一双眼睛在望着我。
那一刻,我与她对视了,却无法从她的眼中读出任何消息,只有冰冷,心如死灰的冰冷。
还没等我反应过来,这双眼睛的主人动了,她动作迅速,一个翻身就窜上了楼。
“不好,小白,楼里有人,咱们赶紧跟上!”
情况紧急,哪里还容得我多想,拎着灯笼就冲进了楼里,也管不上三七二十几了,先去一探究竟再说。
当时的我有些紧张,脑子自然就不会想那么多,见一个活生生的人窜上了楼,我下意识以为,这是第五个受害者,生怕去的晚了,三零七二就又变成了案发现场。
可楼里实在是太黑了,本来今晚上就没有什么月光,加上我心急,没点灯笼,导致我上楼的这段路格外难走,好几次都差点摔了跟头。
终于,我和小白跌跌撞撞了好半天,算是来到了三楼,放眼望去,这里又是漆黑一片,伸手不见五指。
“大叔,咱们怎么办,直接去三零七二吗?”
我擦了擦头上的冷汗,有些不适应九号宿舍楼里的冰冷温度:“这三层楼咱俩爬的太费劲了,耽误了不少时间,不差这几秒了,等我把灯笼点上!”
说着,我蹲下了身,用打火机点亮了引路灯笼,周围的一切也随之明亮了起来。
按照老姜头的说法,引路灯笼的光可以吓退一切妖魔鬼怪,甚至还可以让普通人见鬼。
也就是说,不论刚才上楼的那个是人是鬼,只要我点着了引路灯笼,应该都能看得见她。
“小白,我从老姜头那借过来的这个灯笼不是普通物件,能帮咱俩见鬼,现在咱俩去三零七二看看,无论你看到了什么,都别大喊大叫,听见了没!”
“放心吧,我保证不给你掉链子!”
交代好了一切,我摸了摸腰间插着的响马鞭,心中莫名多出了一丝安定,与小白向着走廊的尽头走去。
一路上,引路灯笼的火光忽明忽暗,映亮了三楼的走廊,没照出一丝的不对劲,直到我们靠近了三零七二宿舍。
这里在白天的时候,刚刚发生了一起诡异的自杀案,是我和小白把那可怜的女学生接回殡仪馆的,现在也贴上了警察局的封条,还没被人打开过。
“大叔,封条没拆,刚才上楼的人没来这间宿舍?”
我摇了摇头:“还有一个可能,刚才上楼的根本就不是人。那么黑的楼梯,咱俩上来费了多大的劲,她大气都不用喘就窜上去了,你不觉得诡异吗?”
“你这么说,确实如此,可咱俩现在怎么办,总不能一直在门外待着啊。”
我一手提着灯笼,一手撕掉了贴在三零七二宿舍门上的封条:“我数三个数,踹开宿舍门,无论看见了什么……”
“我都绝对不大叫!”小白一把从腰间抽出了痒痒耙,“大叔,你太低估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了,我也是入殓师,还没什么怕的!”
“好。”我转过了头,轻轻打开了三零七二的门锁,“三,二,一!”
“砰!”
随着我的三声倒数,我一脚踹开了三零七二的宿舍门,带着小白冲了进去,可令我没想到的是,还没等我看清里面到底藏没藏着苏雨灵,我的引路灯笼就莫名其妙的熄灭了。
“大叔!”
眼前突然变的漆黑一片,外加上小白的一声轻唤,让我心脏扑通扑通直跳,莫名其妙生出了一阵不安。
我想张嘴回小白一句,却无论如何都发不出声音,连意识都逐渐模糊了起来……
恍惚间,我好像睡着了,又好像没睡,我周遭的一切都消失不见了,包括我自己。
我是谁,我在哪,为什么睁眼闭眼,全是一片黑暗,难不成,我已经死了吗?
我尝试着动一动,却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,好像只有我的意识还在,又或者,我就是一抹泡影,是转瞬即逝的微风。
突然,我感觉到了我的身体,我的一切都在迅速下坠,眨眼间,我猛的睁开了眼睛。
眼前是一张桌子,桌子的角落处还放着一面小镜子,通过它,我看清了我的脸。
那是一张让人无法忘记的脸,不是因为它有多么的美丽动人,而是因为它不是我的,在我印象里,我不长这样,我应该是一个男的,为什么镜子里的却是一个女人呢。
“你的名字,叫苏雨灵!”
身后的某个声音传来,如同打开了记忆大门的钥匙,让我的脑海中乱作一团,涌出了一堆好像不属于我的记忆。
我叫苏雨灵,是这所大学的学生,家就住在奉北的某个别墅区里,是一个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,娇生惯养的孩子。
上初中的时候,我爸妈送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台手机,说是为了方便我与他们联络。
可实际上,这台手机好像是新世界的大门,让我陷入其中无法自拔,也因此,学会了很多从不曾接触的知识。
我开始明白,有些事情,并不是父母教的就是对的,比如门当户对。
他们告诉我,交朋友只能交与自己家境差不多的,如果对方家境没有自己家好,那这种朋友就是累赘,是没有意义的。
可是,自从我拥有了手机以后,我发现,人与人之间其实没有什么规矩可言,我认识了一个人,觉得他幽默有意思,想跟他成为朋友,跟家境没有什么直接关系。
张睿就是如此。
他也是奉北人,是我在交友平台上认识的网友,不同于其他的是,这个同龄人很有趣,他口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,总是能给我一种,他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既视感。
他跟我说,他们上课只有周一到周五,不用补习不用参加钢琴班、舞蹈班,也不用特意去为了什么而努力的学习,只要让自己快乐就好了。
他说他父母就是这么教育他的,不求他以后多出人头地,只要能幸福,活的开心就好了。
所以张睿从小随心所欲,尽管他的成绩没有我这么优越,可我能感觉的到,他口中的家比我住的这栋别墅更有意思,至少他能随便出门去玩,去捉蝴蝶,去看彩虹,等放寒暑假了,还能去乡下的爷爷奶奶家上山爬树,下河抓鱼,比我的假期有意思多了。
相比之下,我才发现我的生活是多么的枯燥无味,我没有那么多的娱乐,每天固定的九点睡,六点起,上课学习,放学学习,好不容易放了假,也没有出这栋别墅的权利,我唯一的快乐就只有画画,随心所欲的画一些自己想画的东西。
再后来,这个爱好被父母发现了,他们给我报了美术兴趣班,开始有老师带着我画,从什么水杯苹果,到模型器具,再到三庭五眼,可无论我怎么画,我都找不到曾经那种随意乱画的快乐。
渐渐的,我越来越羡慕起了张睿来,背着父母和他成为了好朋友,听他讲每天发生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,我会很开心,甚至有些时候,我会觉得,自己就是他,去代替他做他口中的那些事,无忧无虑。
我自己都不知道,我有些依赖张睿了,我每天都要和他聊聊天,听他分享分享自己的日常,才会觉得安心,否则我会觉得生活少了些什么,就好像咖啡没有伴侣,变的又苦又涩,毫无滋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