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叔,有点不对劲。”
我正为老姜头默哀呢,身后的小白突然打断了我,轻声问道,“你看,老姜头的手,是不是握着什么东西呢?”
“是吗?”听小白这么说,我也把目光放在了老姜头的手上,“你别说,好像还真是。”
这可不是我和小白胡编乱造,主要是老姜头的右手真的握着东西,如果仔细看,甚至还能看见他手中那东西的边边角角,虽然有被火烧的迹象,但还是不难猜出,那是一块纸。
“姜师父,我打开你的手看一看,如果那是什么信息,或者是你未了的心愿,我会努力帮你的!”
我对着老姜头的尸体鞠了个躬,然后就上前扒他的手,可因为如今的老姜头已经身死,全身神经绷紧的缘故,我无论如何都打不开。
“小白,帮我一下!”
“奥,好!”
小白这丫头倒是没什么忌讳,两步走到我身边,和我一块扒着老姜头的手。
可是这一次,我们又失败了,那老姜头攥的太近了,我俩加一块都打不开。
“姜师父,我是小中子啊,你安全了,要是真有什么放不下的,和我说,我帮你,别这样啊,你手里的东西不给我看,万一被其他人看见了呢?他们可能帮你吗?”
既然扒不开,我就换了另一个套路,结果还挺意外的,这次老姜头出了奇的给面子,自己松开了手,里面的纸也飘来飘去,落在了地上。
我和小白对视了一眼,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好奇,便蹲下身拿起了地上的纸。
准确来说,这是一块小纸条,边边角角已经被烧毁了,但不耽误其内容的传递,因为这张小纸条上就只有三个字:灶坑里。
“灶坑里?”小白看清了我手中纸条的字,有些疑惑不解,“什么灶坑里,姜师父家的吗?”
我点了点头:“现在看来,应该就是老姜头家的灶坑里,他藏了什么东西,十有八九是给我留的。”
“那咱们怎么办?”
我翻过了纸条,确定纸条背面没有东西了以后,直接用打火机烧毁了它:“小白,你等会有安排吗,要是没事的话,咱们再去一趟老姜头家,看看他灶坑里到底有什么?”
“没事,反正明天也放假,咱们动身吧!”
确认了目标,行动起来就很清晰明了了,我和小白上了楼,与值夜班的卢伟和郑付打了个招呼后,直接出门打车离开了殡仪馆。
生活在城里的人,很有可能对灶坑这个词很陌生,可农村人,尤其是东北的东村人,应该会对这个词比较熟悉。
说的是农村人做饭,用的都是家里的那口土锅,靠着烧柴火把饭做熟,以此为生。
而这口土锅啊,在农村一般都被称为灶台,下面添柴火的那个口,以及里面,就是灶坑。
不过,东北的农村平房可不只有这么一个灶坑,冬天生火的土炕也有,而且我敢肯定,要是老姜头真藏了什么东西,很有可能就藏在屋子土炕下的灶坑里。
原因很简单,现在是夏天,屋子里的土炕不需要生火,通常都会被遮起来,藏东西很方便。
一路无话,当我和小白到平房区的时候,已经九点多了。
平房区不比市里,居民们没有什么夜生活,现在这个时候,基本上都回家睡觉了,马路上一个人都没有,显得有些荒凉。
不过,平房区还有一个城里没有的优点,那就是花鸟虫鸣很多,现在这个时候,正是它们的闹市,一个个叫的格外卖力,像是在为我们演奏一场夜的狂想曲。
我长叹了口气,只是觉得可惜了,我对这场狂想曲毫无兴趣,如果可以的话,就当是它们也在为老姜头送行吧,至少那样,我的心里还能好受很多。
来到了烧毁的四十八号房子,这里面的东西几乎全都报废了,就连外表也只剩下了房架子,摇摇欲坠,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。
“小白,房子那很危险,你还穿着高跟鞋呢,别往里走了,在这等会我。”我对小白交代了一声。
小白很懂事,点了点头回道:“恩,那我在这等你,你小心点!”
“知道了。”
我掏出手机,打开了手电筒,进了这个没有大门的四十八号房屋,四下照了照,来到了老姜头平时居住的那间屋子,因为是土炕的缘故,一场大火过后,这屋里保存最好的,只有这土炕。
我找到了土炕的灶坑口,出乎我意料的是,这里被老姜头拿砖头水泥封死了,很明显,他真的在这里藏了东西。
我单膝跪地,用手推了推,还挺结实,便直接坐在地上,牟足了力气,一脚踹开了灶坑口。
这回我用手电筒往灶坑里照了照,果然看见里面有什么东西,老姜头诚不欺我,只是我往外拽那东西的时候,费了点事。
大概十分钟左右吧,我终于把那东西拽出来了,竟然是一个小木箱子,外面盖了好几层的土,又被老姜头藏在了土炕的灶坑里,这才幸免于难,保存了下来。
“大叔,找到东西了吗?”小白站在不远处,轻声说道,“找到了就快出来,这房子很危险,不宜久留!”
“好!”我回了一嘴,拎着小木箱出了四十八号房屋,来到了小白的面前:“老姜头真的藏东西了,估计会很重要,要不然也不可能做这么多层保险,又盖土又封灶坑的。这样吧,现在这不是说话的地方,你跟我去我家吧,咱们看看这里面有什么。”
小白拍了拍我身上的灰,说道:“行,现在就走,如果这事真的跟圣马真有联系,现在这地方也不安全!”
说着,我俩就离开了平房区,打了个车,直奔我家而去。
故事讲了这么久,还没说过我家的情况呢。
我和小白一样,是出来租房子住的,父母在自己家,一般时候不会来找我。
可话又说回来,奉北的房价实在是太贵了,别说买了,好一点的,我租都没钱租,便只能和其他人合租,以此减轻生活的压力。
我的合租对象,是一个二十五六岁,名叫常龙的落魄小说家,这小子挺风趣的,而且很有故事,非常喜欢写小说,就是时运不济,挣不到什么钱,只能勉强糊口,比我还惨的多。
不过,好就好在常龙是小说家,还是专门写灵异的,他知道我是入殓师,不像某些人,戴着有色眼镜看我,反而对我是满脸的敬佩,时常拿着两瓶啤酒到我房间来,跟我聊天,问一些专业上的问题。
总的来说,我对他很有好感,一直把他当亲人一样看待,有什么事,也会经常和他聊聊,总是能雨过天晴。
来到了我所在的小区,小白看了看周围的配置,有些惊讶:“大叔,你家就住这啊?”
“对啊,怎么了?”我边带路边说道,“这里房价低,我和阿龙在这合租,能节省很大一笔费用,确实比你那里差了些,话说,你那价位应该很贵吧?”
“还行啊,八千九一平,我买的时候八千,现在涨了不少。”
“啥?”一听她这么说,给我吓了一大跳,“你买的啊?不是租的?”
“不是租的啊。”
“多大的,总共花了多少钱?”
“没多大啊,你也看见了,两室一厅,九十多平。”小白好像完全不理解,我为啥会这么惊讶,“连买带装修,花了不到九十万,还送了我个地下室呢。”
看着小白的样子,好像在说一件普普通通的事,让我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:“全款?”
“全款。”
“你特么一二十来岁的小丫头,哪来这么多的钱,抢银行了?”我是真的忍不住了,说话都爆了粗口,简直就是羡慕嫉妒到了极点,“我在外头漂泊了这么多年,都没攒上一个首付,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呐。”
“我之前不就说了吗,你我王潘明,咱们三个放在一起,我肯定是最有钱的,下次记得让我请客!”小白笑了笑,“别闹了,赶紧走吧,照咱俩这个速度,等会到了你家,天都亮了。”
她这个冷笑话讲的真不咋地,没逗笑我,只是让我明白了她的言外之意,她不想和我提她挣钱的这个话题。
这倒也是,谁愿意把自己的发财之道分享给别人呢?
看来啊,小白这个灵异发烧友,能来殡仪馆上班,全靠兴趣,干不了多长时间,等以后兴趣没了,也就走了。
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,现在回想起来,我真应该给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,太以资本论人心了。
唉,也是怪我羡慕嫉妒他们有钱人,这有什么办法呢,同样的起跑线,人家能坐着车跑,我却只能靠双脚,心里能平衡么?
可不平衡也只能心里想想,这世道就是如此,那个谁不是说的好么,投胎真就是一门技术活。
“阿龙,我带客人来了!”
打开了房门,我第一句话就是给常龙暗号,这小子自己在家穿的很随意,一条四角裤已经就是他全部的衣服,这要是让小白看见,估计着以后她再也不会来我家了。
“啊?奥!”常龙在自己房间里回了一声,“那个啥,老林,我在屋码字,就不出来了,你照顾好你朋友!”
“好!”我松了口气,给小白找出了双拖鞋,“快进来吧,进屋坐会,我看看冰箱里还有没有水果,给你洗点。”
“看不出来啊,你家里挺干净的,两个大男人还能保持的这么好,真难得!”小白换了拖鞋,四下打量着我家,颇有感慨。
“岁数大了,就爱干净了点。”我打开了客厅灯,带着小白进了我屋后,去冰箱那里翻了翻,还真找到了几个苹果,“阿龙那小子更是,他有点强迫症,还有点洁癖,很喜欢收拾。”
端着水果放在了桌子上,我又去卫生间,好好收拾了一下这个小木箱,再拿回屋里,已经是焕然一新了。
“大叔,打开吧,咱们看看这里面到底是什么?”